医药学院2015级学生实习安排方案
根据学校实训工作会议精神和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我院2015级学生实习安排方案,具体如下:
一、学生毕业实习本着学生自愿、学生家长同意、实习医院选拔、学校统一安排的原则进行。
二、学校的实习基地暂定四平地区的六所二甲综合医院,分别为四平市中心医院、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梨树县医院、双辽市医院、公主岭市医院、伊通县医院。
三、学校统一安排的六所实习医院实习费由学校承担,食宿、交通等其他费用自理。
四、自行安排实习的学生,要求学生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并出具实习医院的接收函,能够按照实习大纲规定完成实习任务。实习费按照学校实习基地的最低标准执行,但是需要提供财政的非税发票并履行财务相关手续,否则实习费用自理。
五、学校为有意愿择优录用实习生的单位搭建平台,召开供需见面会,学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实习协议的,实习费按照学校实习基地的最低标准执行,但是需要提供财政的非税发票并履行财务相关手续,否则实习费用自理。
医药学院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