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程序作以简要说明:
一、提出书面申请
要求入党的人向党组织正式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 (学生入学后进行教育引导及时交入党申请书)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党小组推荐(教工)
2、共青团员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团支部书记以上的团干部,由上一级团组织进行推荐)
3、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结果记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四、确定发展对象
1、上报年度计划发展对象(各党支部 每年11月末完成)。对经过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确定为年度计划发展对象。
2、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各党支部)
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基本方法是:请本人提供自传;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函调或外调(列为计划发展对象的及时进行外调);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公示等。
3、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及考核
五、预备党员的接收
1、确定入党介绍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2、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入党介绍人填写意见。一是根据被介绍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写出综合性的评价意见;二是指出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是按党员标准全面衡量,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是否具备或符合党员条件的意见及是否愿意介绍其入党的态度。
4、支委会审查。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主要程序是:(1)支部书记报告会议议题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有关内容。(3)入党介绍人分别介绍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并表明态度。(4)支部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情况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并表明对其入党的态度。(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6)进行表决。(7)支部书记宣布支部大会的决议。(8)发展对象表态。(9)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表态。
注意事项:(1)会议一般应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若支部书记离岗时间较长,经党委同意,可由副书记主持召开会议。(2)保证出席人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到会人数要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一半以上。(3)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4)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5)做好会议记录。
6、公示(党委)
7、组织谈话(党委)
8、党委审批
9、通知所在党支部并予以公布
六、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转正
1、找本人谈话(支部书记或支部组委)
2、制定预备期培养措施(各党支部)
3、确定预备期的培养联系人(各党支部 一般由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担任)
4、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党委审批后及时举行,党委或各党总支组织,党总支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前,报请党委派人参加)
5、预备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
6、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并作出鉴定(各党支部)
7、预备党员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8、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
9、支委会审查 ;支部大会按时讨论转正
10、党委审批;通知所在党支部;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