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加强考风考纪的通知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30日--7月5日,现将考试期间的考风考纪通知如下:
1、学生参加考试必须带学生证或学院证明,未带学生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学院证明需带学生本人照片。
2、迟到15分钟以上者(含回去取证件的时间),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
3、所有考生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并交到监考教师处。
4、考生在考前将书桌上和书桌内的所有书籍、纸张等物品集中存放在讲台上。
5、考试期间,违反学校规定的考场纪律者,一概视为违纪。
院办